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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部管社会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来源:点击:12104时间:2017-05-05

2015年5月18日国家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开展部管社会组织监督检查的通知》(民函【2015】166号)。
2015年5月21日上午9点,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办公室主任陈琳和会员组织部主任王珊参加了民政部召开的工作动员会。
我会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为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当日下午14点,郝秘书长亲自主持召开了“迎接部管社会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组织协会全体驻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议精神与文件(民函【2015】166号),并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针对民政部专项检查内容,将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员,并对各部门提出了如下具体要求:
1、除了协会驻会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外,各部门要组织部门员工学习文件,并在一周内完成自查自纠情况的书面报告。
2、按照民政部要求协会信息中心须将民函【2015】166号文件的全文发布于“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尤其要公布民政部的举报电话与举报邮箱。
3、工作不能踩着红线前进,宁可不做也不能乱作,协会要争取成为“标杆中的标杆,导向中的向导”。
全体参会人员形成了一致认识,纷纷表态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迎接即将到来的监督检查工作。